1 总则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2 依据
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(国家主席令[2012]第54号);
⑵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告》。
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3.1 基础信息
连云港新江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,位于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连云港大道南侧,是一家主要从事环保型水处理剂生产的化工生产企业,主要产品有金属离子捕捉剂、漆雾凝聚剂等。
项目名称 | 主要建设内容 | 环评批复文号 | 竣工验收时间及批文 | 现状情况 |
年产5000吨漆雾凝聚剂和 年产2000吨重金属离子捕捉剂搬迁项目 | 5000t/a漆雾凝聚剂、 2000t/a重金属离子捕捉剂 | 2023年5月11日 连环审[2023]4号
| 2024.7.5 自主验收 | 正常运行 |
3.2部分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(根据应急预案中所列的风险物质)
物质名称 | 最大储存量(t) |
甲醛 | 11.68 |
硫氢化钠 | 16 |
三聚氯氰 | 30 |
盐酸(≥37%) | 68.9 |
危险废物 | 8.5 |
3.3 有毒有害物质处理及排放情况
⑴废气
重金属捕捉剂酸化工段废气主要为HCl、H2S,该工段废气经“二级碱吸收(吸收罐)”处理后,再进入“三级碱喷淋+生物除臭”工艺处理,尾气经1#排气筒排放;其余废气及危废库废气、三聚氯氰库废气直接进入“三级碱喷淋+生物除臭”处理后,经1#排气筒排放;闪蒸干燥工段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。
漆雾凝聚剂(XJ908)、漆雾凝聚剂(XJ201)产生废气经“二级水喷淋”处理后排放。污水站中和池、沉淀池、高盐废水罐设有废气收集系统,对压滤间、废水处理中和池、沉淀池、高盐水罐产生的异味物质进行收集和处理,尾气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,经2#排气筒排放。
盐酸储罐、甲醛储罐等储罐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经废气管道引出后通过“二级水封”处理后接入污水处理站“二级碱喷淋”装置处理后排放;蒸发析盐不凝气接入污水处理站“二级碱喷淋”处理后排放。
⑵废水
含盐废水进入中和池调节pH值,进入沉淀池,再进入超滤、纳滤处理,经过“蒸发析盐”处理,氯化钠盐作为待鉴定固废,并根据鉴别属性确定处置方式,蒸发析盐冷凝水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。压滤机液相回中和池再处理,离心机母液回纳滤装置再处理,超滤纳滤浓液回TMT硫化工段利用。
设备地面冲洗水、软化水系统排水、化验室排水、循环水系统排水、初期雨水、部分废气处理废水等,经收集池收集后,进入中和池调节pH值,进入沉淀池,投加铁盐脱硫剂、絮凝剂等药剂,脱除废水中的硫化物、有机物等。沉淀池出水与生活污水进入排放池,最终泵入园区污水处理厂。
3.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
厂区危废包括废包装材料、废盐、污泥、软化水滤膜、废机油、污水站废滤膜、废弃生物除臭载体、在线监测废液、废布袋。
目前废包装材料、废盐、污泥、软化水滤膜、废机油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;污水站废滤膜、废弃生物除臭载体、在线监测废液、废布袋等尚未产生;废盐经鉴定后属于一般工业固废,委外综合利用。
3.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并于2023年11月15日通过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备案(备案号:320707-2023-87-M)。连云港新江环保材料有限公司